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著力解決群眾急難愁盼的意見》《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支持住房困難工薪群體購買自住新建商品住房現(xiàn)房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進一步減輕住房困難工薪群體購房資金壓力,保障其剛性住房需求,經(jīng)研究,決定下調(diào)住房困難工薪群體享受資助購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具體通知如下:
符合《支持住房困難工薪群體購買自住新建商品住房現(xiàn)房實施方案》的相關規(guī)定,使用購房資助資格憑證的購房人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時,首付款比例不低于15%。其他購房人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首付款比例按原規(guī)定執(zhí)行。
本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截止日期與《支持住房困難工薪群體購買自住新建商品住房現(xiàn)房實施方案》所明確的購房資助的截止日期保持一致。
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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